×
新陂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6 09:39:35

  2023年,新陂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以保障民生、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目的,围绕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不断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新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宣传工作,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参加和主持学习研讨,并定期检查学习情况;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中心组学习。截至10月底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期。三是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其中三新、新元等多个村自主学习或邀请驻村律师开展法律讲座近50多场。

  二、深入贯彻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法治建设保障

  新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全镇范围内传达学习有关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暨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梅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兴宁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思维方法,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的认识,深刻理解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认真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参加主题教育培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为深入推进法治新陂建设进程,积极落实兴宁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作要点,新陂镇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新强同志为组长、镇长苏剑辉同志为副组长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新陂司法所、新陂派出所、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及相关涉法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新陂镇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曾环东担任。

  (二)加大学法力度,强化法治建设意识

  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中。为增强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宪法和民法典案例等。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干部自觉学习党性理论和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利用学法平台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人数114人,参考率100%,参考人员合格率100%。学法考试进一步加强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的法治素质。

  (三)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新陂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总体部署,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我镇深刻认识坚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党建引领,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的综合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构建“综治中心+全科网格+‘粤平安’ 云平台”工作体系建设。一是推进综治中心“五室一厅”规范化建设,协调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共8名人员进驻综治中心,统筹开展群众接待、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形势研判、心理咨询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建实综合网格,强化全科网格的多网合一、一网统管。目前,全镇共划分32个网格,配备兼职网格员36人,发挥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通过定期排查、街面巡查、入户走访等,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粤平安”云平台,实现网格事件闭环工作流程,网格员处理不了的事件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分拨职能部门处置。

  统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敏感群体、敏感人员、敏感事件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通、责任实”。二是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交通、卫生院等单位对接协作,依托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共同发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统筹调配“一村一律师”、法律明白人、新陂镇志愿者服务队、双百社工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配合镇职能部门,在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社会弱势群体关心关爱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新陂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国土规划、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利益领域执法。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强化执法干部队伍,配齐人员和装备,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应用好执法、监督“两平台”,提高现场执法效率,积极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卫片执法和在线巡查,打击违法占地行为。2023年受理行政处罚案件11宗,行政检查案件29宗,罚没金额28.47万余元。

  (五)积极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

  新陂镇配备村级“法律明白人”共56名,村级人民调解员42名,通过邀请专业律师授课、线上分享法律知识等形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六)推进一村(社区)一律顾问工作

  新陂镇14个行政村(社区)已配齐驻村法律顾问3名,已建成并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4个。截至2023年10月,新陂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59场次。

  三、开展法治梅州宣传情况

  )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坚持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普法工作职责,成立新陂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配合,并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长效普法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整合村(社区)资源,打造一支由3个社区法律顾问组成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一支由56名“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普法小分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围绕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劳动劳务关系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土地承包、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诈骗等农村热点法律知识进行解读,推动普法宣传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有效结合。同时,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协助村(社区)和普法分队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构建起群众广泛参与普法实践活动的生动格局。

  充分利用镇微信公众号、镇网站、微信群、宣传横幅、5G大喇叭、学校课堂、LED显示屏等载体,按照普法主题重点,开展广覆盖普法宣传。同时依托镇村党群服务中心、镇综合中心、司法所、圩镇主干道、商超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便民普法宣传栏,让群众随手取阅普法小册子、普法宣传单,阅览普法宣传知识,营造浓厚普法氛围。此外,镇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结合开展普法讲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发挥以案释法示范引领作用。

  自“八五”普法开展以来,累计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座6场次,深入到各乡村社区开展禁毒反诈、普惠金融、道路交通安全、“民法总则”、土地房屋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进村(社区)宣传130场次,普及群众2万余人次,开展普法进企业宣传10场次,开展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2场次,普及师生3千余人次,为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开展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镇虽取得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虽已进入常态化,但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开展系统性,全局性的普法宣传工作方法有待创新,程度有待加深。二是基层政府业务领域广泛,涉及法律极多,业务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政府法治机构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保障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三是执法力量仍然薄弱,与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执法人员虽有补充但仍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缺乏系统的培训。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的普及到更多群众。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人员培训力度仍不充分: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还需负责其他镇工作业务,没有足够的培训机会,导致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不够深入。缺乏系统的培训和规范,进一步影响了法治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二是法律专业人员短缺。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人员数量有限,无法适应社会对依法行政的需求。三是普法宣传工作的方法和力度不足。导致法律法规无法充分为广大群众所了解,也影响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应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新陂镇将进一步按照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新陂镇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干部政策法律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学习讲座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内容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活动。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八五”普法新阶段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更加聚焦于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的目标。三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不断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中共兴宁市新陂镇委员会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