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9 11:43:48 |
为认真贯彻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农村住宅建设用地,按照《新陂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由村民自主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经村镇联合审批,现将兴宁市新陂镇近期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陂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753-3877869
新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兴宁市新陂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结果公示2024年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