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 察 公 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19 09:00:53

按照中共兴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17年6月19日起至7月18日,对新陂镇党委开展巡察监督,为期一个月。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陂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信访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巡察意见箱(信访举报箱)设在新陂镇政府一楼大厅;举报电话: 1802771016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统一受理举报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7年6月19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