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陂镇乐仙村垦复点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所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新陂镇乐仙村民委员会反映.
附着物公示:第一批共1条目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止 公示属地:兴宁市新陂镇乐仙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