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公安交警宣传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公安交警宣传 发布时间:2019-03-29 16:18:49 |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自2018年7月13日起,启用以下三处新增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抓拍取证,限速60公里/小时。现将新增交通监控设备测速地点公告如下:
固定测速路点:
(1)、205国道2663公里100米,限速60Km/h。
(2)、205国道2663公里750米,限速60Km/h。
(3)、205国道2665公里550米,限速60Km/h。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超速行驶!
特此公告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交警提醒
公路时速设置是由公路部门根据该路段的弯度、坡度、村庄、学校、事故多发等因素,按《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其他涉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设定的。在205国道兴宁段急弯道限速40公里/小时,事故多发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设置了明显的标志。自测速点启用以来,超速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标志、标线行驶,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