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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致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作者: 新陂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28 13:47:42

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员朋友们,你们好!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平安和谐,情系每一个家庭幸福,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平安,在此,我们真诚地提醒您:

一、文明行车,保障安全

(一)不要驾驶和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在严冬、雨雾等恶劣天、长途行驶条件下,车辆机件易出现故障失灵引发事故。出车前、收车后一定要对车辆电路、轮胎、雨刮器、转向及制动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注意不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行驶,要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乘车时要乘坐正规客运、营运班车,不要乘坐黑营运、黑出租等车辆。切忌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带病行驶,背隐患上路,酿成车祸惨剧。

(二)不要疲劳驾驶。在特大交通伤亡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约占40%。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痛、动作呆板、四肢无力、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操作失误增加,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等不安全因素。因此,注意行车途中的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长时间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2-4小时之间,尽量不在深夜驾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2小时左右,应选择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

(三)不要超速行驶。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安全行车的大忌。驾车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速,按照道路限定车速内行驶,在驶经高速公路、城市繁华道路、弯道、桥梁、窄路和视线不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或遇到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更要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礼让行人、礼让非机动车。切忌抢时间赶路行车。

(四)拒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妨碍安全的行为。驾车前要保持头脑清醒、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驾车时要精力集中,不得吸烟、接打手机。请自觉拒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让行等妨碍安全的行为。

二、自觉遵章守法驾驶。根据公安部第123、124号令规定,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运品运输车载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有应急车道;机动车不避让校车。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驾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请大家全面准确了解,主动遵守新规定。

广大朋友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交通事故没有彩排,让我们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文明驾驶、平安回家!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媒体、网络、短信、提示板等实时发布交通信息,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一路平安,家庭幸福!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交警兴南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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