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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16 11:40:51

  永和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兴发﹝2017﹞8号)的文件精神和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镇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为我镇的经济社会振兴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的有关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效”等重要改革举措,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构建“审管分离、批管并重、权责一致、一审一核”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通过增加服务窗口和设立自助办事柜员机,从而为群众缩短了办理时间,精简了办理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保持了高效透明运行。同时,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牢笼里,规范了政府权力,为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奠定了基础,切实提高我镇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文件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制度,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并坚持做到“五报”,即:有审必报、有件必报、按时上报、按要求上报、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政府同时报备。二是按要求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理清具体分工,明确清理范围,划定清理时限,并指定专人跟进落实。三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提升政府决策水平。

  对涉及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流程,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派出工作人员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决定后进行网站公开公示,确保了我镇重大决策的严肃性和合法合规性。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我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2个,重点覆盖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查、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用驱动。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同时,我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基本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接到矛盾纠纷后,我镇能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靠前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共调解民间纠纷58件,调解成功58件,调解成功率100%。二是加强人民群众的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工作人员每月2次进入中小学、圩镇、人员密集场地开展普法工作,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能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文明。

  (七)注重法治培训,筑牢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壁垒。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治理论学习,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进行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力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全体镇干部职工每年度不少于40学分的网络学时,并通过年度学法考试,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法治政府建设得要求和目标来说仍然任重道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识不够到位,甚至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认识不清。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的标准。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质、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考核不奖惩。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不了解,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导致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导致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

  (四)法制宣传仍然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不浓。近年来,我镇虽然在法制宣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受宣传内容和方式的制约,要使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人人知晓还比较困难。包括我镇的干部职工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运用还远远达不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法律知识的宣传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普法教育。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行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我镇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抓好群众普法教育,加大对农村法制宣传经费投入,利用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落实文件管理登记制度。一是我镇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部门领导和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把关,未经相关人员签字批准,一律不上报、下发。二是对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分类进行统一登记,对日常办公资料、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影像资料等分类收集整理,装订成册。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镇将紧紧围绕“职能科学、全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结合各村(居)委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村(居)委法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村(居)委法治管理体制,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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