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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30 17:51:33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对永和镇及永和镇永和社区、大成村、成鹊村、沙坪村、石陂村、新中村、永星村、永生村、华峰村、华岭村、廉峰村、长安村、蓝排村、仁里村、三枫村、锦洞村、长新村、林场村、湖尾村、新寨村、夜明村、七层村、板子村、振兴村、崇新村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永和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和联系电话。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永和镇政府办公楼门口、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和各村(社区)办公楼门口;联系电话:1802771016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邮政信箱地址:兴宁市0801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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