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永和镇蓝排村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所征收的房屋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反映。
面积公示:第一批共10户
公示时间:2015年08月13日起至2015年08月20日止
公示属地:兴宁市永和镇蓝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