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永和镇 信息来源: 转自永和镇 发布时间:2018-08-30 09:34:00 |
一、申请条件
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所居住房屋属于C级或D级危房;二是所居住房屋是唯一长期自住住房;三是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之一。
二、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自愿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初评公示,镇(街道)审核、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审批公示后批准改造,并签订改造协议。
三、补助标准
一是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3.75万元/户;二是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4.35万元/户;三是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2.35万元/户。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选址安全(沿山体周边建设时,房屋距山体护坡沿不少于6m),并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农户要预留好接口,不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违规建房和违法占用水田建房。C级危房必须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不得拆除重建。修缮加固是指对C级危房中的损坏构件(如墙、柱、梁等)进行拆换,以达到消除房屋危险性的目的,确保改造后房屋的安全性,而不是简单的修补、装修。
五、验收及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农户所在村委会、镇(街道)政府及市级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给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