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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永和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1-28 08:00:00

按照中共兴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18年11月 27 日起,对永和镇党委开展巡察监督,同时延伸对七层村、长新村、湖尾村、蓝排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为期约2个月。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永和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信访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巡察意见箱设在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一楼和七层村、长新村、湖尾村、蓝排村村委会一楼;举报电话:1802771312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举报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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