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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永和镇蓝排村房屋征收地上附着物丈量补登记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永和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2 11:59:25

为做好兴宁市永和镇蓝排村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所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补登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反映。

面积公示:第四批共1户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公示属地:兴宁市永和镇蓝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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