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8 15:35:00 |
为迅速贯彻落实“1.30”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全力遏制森林火灾频发的势头,我镇于2月1日召开了全镇春节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大会,胡启宏书记和曾波镇长在会议上对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了以下几点安排。
一、强化值班值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调整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小组。狠抓值班工作,确保做到每天有主要领导带队值班,值班人员确保随时待命;严肃值班纪律,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迅速调动人员处置,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二、强化林区设卡(点)布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进一步划分我镇、村(居)监测与管护网格,落实好网格化管护责任。我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在各村口、人员出入山林较多地段设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进村、进山人员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加强对农事、祭祀、生产性用火管理,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做到发现隐患有登记、隐患整改有跟踪、消除隐患有核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
三、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流动广播车、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方法,运用通俗易懂的本地方言广播防火动态,镇村干部进村进户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政策,并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局。
四、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农村村(居)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元宵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造成火灾事故,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兴宁美好家园”,春节期间各镇(街道)、村(居)委干部要在村(居)民间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尽量少许或不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倡导临山村民,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