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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号)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0-24 15:50:24

  2022年10月23日,丰顺县发现多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存在疫情传播及外溢风险。我市与丰顺县经济往来密切、人员流动频繁,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梅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经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16时至22时。

  二、采样对象

  兴宁市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不包括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群和区域内正在落实隔离措施人员。

  三、采样地点

  以镇(街道)、村(社区)通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村(社区)通告的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排队采样。采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码(老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

  (二)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请本人或家属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将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三)完善粤核酸小程序个人信息,提前生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专属二维码并截图保存(老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

  (四)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和防寒保暖措施,等候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配合采样等工作流程。

  (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挥,现场自觉排队、遵守秩序;对拒不配合、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不恐慌、不松懈,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不聚集、不围观,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关注官方疫情防控动态消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确保核酸检测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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