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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冬至、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22 09:16:51


关于切实做好冬至、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福兴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冬至、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和游玩,野外火源大量增多,近期又无有效降雨,以及受冷空气影响,我市大范围有霜冻现象,森林火险等级高,稍有不慎,存在着集中爆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抓好我市冬至、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冬至至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要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坟头。

二、深入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把握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主要对象。在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强化针对性、广泛性和灵活性,广泛普及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野外火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组织到村、到户开展“敲门行动”,认真做好对进入林区旅游、祭祀、生产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村(居)要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落实网格责任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和巡护。要加大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严防特殊群体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林业部门要督促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要认真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全面的落实。

四、严密组织,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造成重大损失或重要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严阵以待,靠前驻防,做到一有火情,及时出击,快速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力争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兴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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