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9-02 09:45:33 |
各村(居)委会、圩镇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社局和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16〕71号)的精神和兴宁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的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医保缴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参保对象
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镇户籍居民,在本镇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子女。
二、缴费时间
2016年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四、参保缴费方法
(一)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中、小、幼儿学校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到社保部门委托的邮储银行进行缴费。
(二)连续参保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缴费。
1、农村居民缴费。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村委会统一收缴医保费,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镇社保中心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工作。
2、城镇居民缴费。城镇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
3、在校学生缴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读中、小、幼儿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报学校所在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报盘核定,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4、特殊人群缴费。城乡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予以全额补助。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负责分类造册。
五、医疗报销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市内一级医院95%,市内二级医院85%,市内三级医院65%,市外医院60%,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5万(不含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
六、报销程序
参保人在梅州市内住院的实行医院直接结算。市外住院的,出院后90天内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其中:分娩报销需另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送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由社保局审核后拨付。
坭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