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7 10:23:10

  2023年以来,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积极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深入对标找差,着力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推动“深入学、带头讲、务实干”,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研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将其作为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2023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干部职工会1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制定《2023年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二是做好宣传和宣讲。我局利用LED屏幕和宣传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走访慰问向我市退役军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

  深刻领会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1310”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引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邀请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黄辉清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讲座,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依托邮政电子荧屏宣传栏、退役军人微信联络群等媒介,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领域的相关政策为主线,建立抓政策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涉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二是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到位。对于审计、上级检查或者社会各界对我局提出的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自行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兴宁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落地落实。局党组不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而且还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做每件事情都要有法治思维和法治底线,形成全局上下人人学法,人人用法,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详细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全局领导干部及乡镇退役军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公务员法》《烈士英雄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组织干部集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司法部门组织的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有效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部门权责清单、行政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与执法数据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相关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持续更新完善。其次,我局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积极妥善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回复办理各类信访件,日常行政管理未发生违法违纪的案件。2023年,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未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依法及时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措施。截至11月底,共发放6353名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5468.17万元,610名义务兵(含进疆兵和西藏士官)家庭优待金1209.33万元,225人解“三难”救助经费46.52万元,496人医疗补助金49.17万元。

  五、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系统的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薄弱,创新性工作较少,侧重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具体任务,工作的创造力、前瞻性不够。

  二是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在当下社会不断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需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传统的单一普法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群众需要,需要在日后的法治宣传普法工作中做到更多创新,利用精准普法、针对性普法等方式提升目标群体、重点群体对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的感知度和认同度。

  三是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规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存在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解决诉求技巧不够娴熟,与退役军人沟通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僵化,政策法规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

  四是政策落实力度不够精准。日常走访慰问工作以走访困难退役军人多、走访普通退役军人少,且大部分采取送慰问物资等单一方式,缺乏因人施策的精准帮扶措施。而且未能整合运用一人一档、信息管理系统等资源,运用大数据全面掌握服务对象情况,与“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大走访目标仍有一些差距。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运用,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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