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06 09:21:29 |
2024年,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落实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勇于改革创新,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我局坚持党组领学,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宣讲报告会、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纳入到《2024年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9次、干部职工会1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平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导读物,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做好宣传和宣讲。我局利用LED屏幕和宣传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走访慰问、日常接访、带案下访等有利时机及时向我市退役军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
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抓好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引导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断提高局内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和思想认识。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省、市相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法治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法规,及时跟进更新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024年最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的能力。
我局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股室和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兴宁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落地落实。局党组不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而且还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做每件事情都要有法治思维和法治底线,形成全局上下人人学法,人人用法,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全局领导干部及乡镇退役军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公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司法部门组织的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有效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部门权责清单、行政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与执法数据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相关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持续更新完善。其次,我局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积极妥善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回复办理各类信访件,日常行政管理未发生违法违纪的案件。2024年,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未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加强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构建普法模式。一是结合春节、“八一”等节日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等系列活动,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二是结合清明节、“9·3”抗战胜利纪念日、“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缅怀英烈,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三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政策进军营。四是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答题测试,有效筑牢防止失泄密屏障。五是依托邮政电子荧屏宣传栏、退役军人微信联络群等媒介,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2023年度“法治理论学用结合不够好”的问题,我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实践的强大动力。领导班子带头研学《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规条例,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针对“法治宣传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我局结合“‘4·15’国家安全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法律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系统的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薄弱,创新性工作较少,侧重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具体任务,工作的创造力、前瞻性不够。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强、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互动性。在当下社会不断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需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传统的单一普法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群众需要,需要在日后的法治宣传普法工作中做到更多创新,利用精准普法、针对性普法等方式提升目标群体、重点群体对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的感知度和认同度。
三是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规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存在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解决诉求技巧不够娴熟,与退役军人沟通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僵化,政策法规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
四是政策落实力度不够精准。日常走访慰问工作以走访困难退役军人多、走访普通退役军人少,且大部分采取送慰问物资等单一方式,缺乏因人施策的精准帮扶措施。而且未能整合运用一人一档、信息管理系统等资源,运用大数据全面掌握服务对象情况,与“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大走访目标仍有一些差距。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落实各项法治任务的责任感,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法治法宣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三是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军营”现场宣传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对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