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05 15:24:16 |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兴市府办函【202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对两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1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兴宁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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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3251598
传真:3251338
附件1:《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兴市府办[2020]5号
https://www.meizhou.gov.cn/zwgk/fggw/gbkdxjwj/xns/content/mpost_2068323.html
附件2:《兴宁市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机(电)动三轮车通行的通告》兴市府[2014]4号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wxgk/jcgk/jchgk/content/post_1863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