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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评选活动方案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08 09:13:25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紧扣脱贫攻坚主题,坚持注重创业实绩,注重群众口碑,通过庆祝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契机,开展兴宁市“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评选活动,树立一批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评选兴宁市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

  二、活动时间:2020年9月2日—9月22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兴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媒体支持:兴宁市广播电视台、兴宁融媒体中心

  四、评选范围

  在兴宁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实体带动贫困户显著的经营主体负责人;励志创业、脱贫致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评选办法

  由镇(街)推荐,相关部门初选,初选名单再进行网络投票和专家组评选,最终确定“十佳”人选名单(3名致富带头人+7名致富能手)。

  六、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二)经营主体带贫益贫效果好,有社会责任感;

  (三)兴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支持扶贫工作,通过发展种养殖、服务、家庭作坊等行业,形成一定规模,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已实现脱贫的贫困户。

  七、宣传方式

  通过兴宁电视台、兴宁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宣传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的个人事迹故事,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弘扬脱贫攻坚工作正能量。

  八、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20年9月2日—9月6日)

  9月2日由兴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到各镇(街),各镇(街)按照评选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前期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

  (二)报名推荐(2020年9月7日—9月9日)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自我推荐和帮扶单位、村委会等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兴宁市“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推荐表》,提供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报名材料,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兴宁市“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件于2020年9月9日17:00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景霞,电子邮箱:xnsfpb@126.com,电话:0753-3325622 )

  (三)评定(2020年9月10日—9月15日)

  9月11日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进行初评,确定初评人选,在兴宁融媒体中心进行投票,投票截止时间:9月14日17:00。9月15日组织评选专家组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及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十佳”人选。

  (四)公告(2020年9月16日—9月21日)

  确定的“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人选将在兴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组织市融媒体中心等市内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五)表彰(2020年9月22日)

  “十佳”人选将在我市庆祝2020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进行表彰。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开展推报工作,通过层层选拔、好中择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人选推荐上来。

  (二)健全机制,营造氛围。建立健全正面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对获评“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对因“因懒、因赌、因不孝和讲排场”等不良行为进行反向约束机制,建立警示制度,在全市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

  (三)公开公正,维护公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推荐评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所评人物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性和教育性。


  附件:兴宁市“十佳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申报审批表.docx


  兴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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