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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6月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19 17:38:26

  根据《兴宁市202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质检中心和动监所分别对蔬菜水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开展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现将6月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农药残留监测情况(蔬菜、水果)

  (一)样品抽取情况

  6月份共抽检了全市6个生产基地6个种植散户,合计80份样品(详见附件1),其中:蔬菜78份,水果1份,食用菌1份。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监测项目:腐霉利、百菌清、三唑酮、联苯菊酯、甲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胺氰菊酯、五氯硝基苯、三氯杀螨醇、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α-六六六、β-六六六 、γ-六六六 、δ-六六六 、ο,ρ'-DDT、ρ,ρ'-DDT、氧乐果、对硫磷、水胺硫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敌敌畏、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马拉硫磷、杀扑磷、倍硫磷、亚胺硫磷、磷胺、喹硫磷、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对硫磷、杀螟硫磷丙溴磷、丙溴磷、敌百虫、灭线磷、地虫硫磷、蝇毒磷、伏杀硫磷、二嗪磷、异柳磷、乙硫磷、甲基毒死婢、百治磷、甲基硫环磷

  2.检测依据:NY/T761-2008、GB/T5009.199-2003

  (三)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国家标准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等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四)监测结果与分析

  按国家标准判定,本次监测的80份样品中,其中定量检测41份,合格样品41份,合格率为100%;定性检测39份,合格样品39份,合格率为100%。

  二、“瘦肉精”监测情况

  (一)样品抽取情况

  6月份共抽检全市29个养殖基地共208份猪尿样品,抽检5个屠宰场共295份猪尿样品(详见附件2)。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监测项目: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2.检测依据:NY/T 933-2005

  (三)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四)监测结果与分析

  本次监测的503份样品中,合格样品503份,监测样品合格率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农(兽)药合理使用的指导,加大抽检力度,严格查处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

  1、2021年6月兴宁市蔬菜、水果例行监测结果分析表.doc

  2、2021年6月兴宁市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分析表.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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