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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其豹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浏览次数:-作者: 袁广萍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28 10:40:05

8月23号下午,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余其豹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洪国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元,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何志平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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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了《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制度》《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兴宁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兴宁市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行动方案》等文件,听取了兴田街道党工委、水口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自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兴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宁。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对标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要求,紧紧围绕兴宁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推动法治建设制度健全和职责强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奋力把兴宁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会议强调,要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担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法治兴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协调小组要立足岗位实际,协调推动所属领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依法治市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协调小组、各镇(街)各部门法治工作;同时要做好总结宣传,加大对成功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力度,形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不断开创我市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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