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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三年 人民调解员一周解决

浏览次数:-作者: 吴宇戈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司法局宁中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9-11-01 11:11:44

2019年10月24日,外来务工人员李某等人来到宁中镇维稳中心,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被拖欠工钱三年了,求政府帮我们做主啊”。接到李某等人的诉求反映后,宁中司法所立即成立调解工作小组,联系竹一村村委了解事情原由与情况,走访串户了解事情发生经过。

经了解,2017年李某等人在宁中镇竹一村某工地给工头黎某做挡土墙砌墙工作,事后李某等人、工地方、工头黎某三方对工程量存在争议,引发纠纷。三方主要矛盾点在于,施工过程中,工地方告知李某等人要加大施工面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04平方米,李某等人随即施工,但未签订合同。施工后,李某等人找工头黎某要工钱,工头黎某表示这个增加部分是工地方让李某等人做的,他并不知情,增加部分工钱应该找工地方要。而工地方则以工程款已经全部付给工头黎某为由,拒绝了李某等人的要求。工头黎某表示,虽然已经收到工程款,但该工程款未包含增加施工部分。由于工地方与工头黎某相互“踢皮球”,导致李某等人多做工却不知道找谁拿钱,有理说不清。

10月25日上午,司法所联合竹一村委进行调解,工地方与李某等人到场,黎某由于在外做工程未到现场。在调解过程中,工地方坚持工程款已经全部交由工头黎某,而且李某等人是给工头黎某打工的,不应该跳过黎某来找工地方要钱。宁中镇调委会首席调解员张炽昌同志一针见血、指明要害提出两个问题:一是这个已经交付给工头黎某的工程款为何没有包含增加工程量部分?二是工地方既然知道李某等人是给黎某打工,那为何又跳过工头黎某直接让李某等人做增加工程呢?工地方代表顿时哑口无言。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之以法,工地方代表终于松口,表示愿意主动和工头黎某沟通,如果黎某不肯出,工地方愿意先垫付工人工资。双方决定再约时间进行调解。

10月30日上午,双方再次来到司法所,李某等人一来到就说“工地方已经给了我们工钱,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官啊,多亏了有你们为我们做主,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调解员告诉李某等人,为人民谋幸福一直是我们的初心,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求助政府,并建议李某等人吸取经验教训,今后所有工程签做好合同、协议,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工地方与李某等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这一持续三年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仅仅一周就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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