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王晓珍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普法 发布时间:2020-07-09 16:04:07 |
7月上旬,兴宁市司法局联合罗岗镇人民政府普法宣传员走进罗岗镇政府广场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社区活动。活动现场普法宣传员向群众讲解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的意义,并对群众的咨询进行了解答,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
活动期间,普法宣传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等多种形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婚姻家庭、土地纠纷、反电信诈骗、国家安全、交通安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以及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重要意义,并讲解了民法典中新增的各类条文,例如离婚设置离婚30天的冷静期、遗嘱新增打印遗嘱形式等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条文。二是普法宣传员向群众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让辖区居民群众知晓诈骗手法,主动参与防范。三是工作人员积极宣传《社区矫正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大家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与当地居民形成了良性互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本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宣传册页和宣传物品2000余份,有效地营造罗岗镇的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罗岗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