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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做好重点时段维稳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钟杨坤、吴宇戈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28 16:10:13


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强化其身份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结合六月“远离毒品除祸根”禁毒常识教育主题和“七一”前大排查活动,近日,兴宁市司法局先后到新陂、石马、宁新、罗岗、新圩等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活动。


延伸派驻警官对新陂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验

集中教育会上,工作人员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并向其解释了毒品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此外,还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了《禁毒法》、《社区矫正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规定》、防范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常识,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认识到,能够通过社区矫正的方式来进行改造,这是来之不易的,要珍惜当前,远离犯罪。同时,工作人员还结合近期“唐山”事件,向社区矫正对象阐释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相关法律规定,警醒社区矫正对象不得进入复杂场所、不得参与打架斗殴等,如遇到矛盾纠纷,应寻求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在集中教育中,工作人员结合“七一”前大排查工作要求,与每位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学习和思想动态情况,核查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对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和及时情况汇报。


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禁毒宣传资料

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集中教育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在劳动过程中,大家相互合作,有的清扫落叶、有的擦洗公共设施、有的拖洗地板等。通过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更有利于促使他们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重新融入社会。


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活动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法治观念,端正了矫正态度,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纪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兴宁市司法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新举措,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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