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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基层法治土壤 司法为民再创新篇
—兴宁市司法局召开干部座谈会

浏览次数:-作者: 吴宇戈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15 16:16:53

  为进一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凝聚干部干事创业合力,确保基层工作高点起步、良好开局,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作风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以新的思想、新的面貌、新的作风,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兴宁市司法局在3月14日召开了“兴宁市司法局干部座谈会”。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安胜,局党组成员,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股室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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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从依法治市、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工作展开交流讨论。各基层司法所长(负责人)对近年来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作了交流发言,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进行了分析研判。局党组成员针对各司法所提出的问题做出了很多指导性强、操作性高的意见建议,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出了清晰的方向。

  钟安胜局长仔细听完大家发言后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承担着司法行政基层执法、管理和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责,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局党组十分重视司法所的工作,通过此次座谈会更进一步了解来自基层工作的现状,为今后我局制定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提供依据。同时,安排了局办公室收集整理意见建议,保证提出的意见准确全面、建议落实成效,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提供了真实依据。

  最后,钟安胜局长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光明之路、奋进之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齐头并进、集中精力参与我市“八大行动”,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打造一支党和人民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工作理念,明确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优势,把自身业务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深化融合发展创新机制,全面强化“一盘棋”意识,不断深化“八大行动”“全面依法治市”等任务。要持续加强队伍全周期管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干部走心实干、担当有为,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铁军。

  二是要强化律师管理,为兴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可以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补齐基层法治短板,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为镇、村两级的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等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因此各司法所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目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发挥司法所在律师与当地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合同审查等工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各司法所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工作,要不定期下村开展调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 同时根据《关于建立”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推动信访事项化解纳入法治轨道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各司法所要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落实“信访+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让村(社区)法律顾问成为“中间人”引导广大群众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意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厚植为民情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司法所工作要顺应新时代人民的新期待,聚焦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服务大局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工作举措有广度、司法改革有深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教育、安置、帮扶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创建“零投诉”机关和“无信访”单位。

  四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全力以赴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司法所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坚定推动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加强理论学习,破除常规思维,坚持改革不停顿、创新不止步,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用创新的思路和有力的举措奋力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要增强主动服务兴宁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决策部署和梅州市局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小所大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护航法治兴宁、平安兴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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