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丘琳琳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8 11:16:45 |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直接服务于老百姓,是人民群众感知司法温度的重要窗口之一。兴宁市公证处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勇挑重担积极作为,时时刻刻彰显公证为民!
一、坚守岗位扛重担
“我明天就要出去广州工作了,今天能办完吗?”这是人民群众经常会问到的问题。由于公证处的业务比较多是继承权公证,通常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办理,所以很多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会选择在节假日前后来公证处办理业务,经常会出现有几十个人同时在办证大厅等待受理的情况。这时候,工作人员没有抱怨,没有牢骚,始终保持忘我的精神状态,以饱满的热情服务群众,有时忙得连水都没有时间喝一口,甚至到了下班时间都还在坚守岗位,只为尽快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上门服务有温度
“麻烦你们跑一趟,家里的老人年纪太大了,实在是来不了!”2023年2月10日,按照约定,兴宁市公证处的公证员特地从兴宁市赶往五华县东溪村为90多岁的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业务,详细讲解清楚相关的权利义务,耐心指导当事人签署相关文件。这是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每一个公证员的工作常态。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兴宁市公证处始终坚持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
三、提存公证解纠纷
“我们愿意赔偿,但目前的赔偿数额我暂时不能接受。”在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中,缺乏信任和可靠的保障是赔偿难的症结。为充分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兴宁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刑事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制度的工作机制(试行)》,由兴宁市公证处负责办理提存公证业务,充分发挥公证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在促进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民事赔偿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公证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既有公证服务体系上不断优化推进,努力兑现“让公证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承诺,书写为民服务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