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陈杰进、钟杨坤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9 09:03:49 |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着力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近日,兴宁市司法局社矫股、延伸管教警察、兴田司法所联合村(社区)法律顾问邓海彬律师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及法治教育活动。
活动中,一是由延伸管教警察叶警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名,核实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脱管、漏管现象。
二是由兴宁市司法局社矫股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社区矫正管理的要求,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认清自己的身份,珍惜矫正机会,认真接受教育,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每天在司法E通签到两次,积极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
三是由邓海彬律师围绕《社区矫正法》进行讲解,主要围绕社区矫正制度和亮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认知,重点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社区矫正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抛开思想包袱,在日常工作中要遵纪守法,更要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
四是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街道办周边进行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劳动观念、纪律观念,也帮助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这次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更深刻地认识到社区矫正的意义,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能力,从而认真接受矫正,服从监督管理,争取早日顺利解矫、融入社会,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