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75作者: 钟杨坤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1 18:01:07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兴宁市司法局在兴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一统筹、四职能”布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主动作为,为兴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七大工作亮点
亮点一:兴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揭牌。这是梅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设立的首家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标志着梅州市行政复议事业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亮点二:成立了兴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工作室。通过统筹整合律师、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党建+公共法律服务”方式,采用“0137”服务模式(即简单问题当场解答,紧急事件1天(24小时内)答复,疑难问题3个工作日解答,需调研的法律问题7个工作日回复),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亮点三:成立了兴宁市司法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馆。与黄陂镇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教育馆坐落于黄陂镇振光村。通过常态化组织在校学生到教育馆实地学习体验,通过面授、音像、多媒体、模拟操作等多种教育形式,让青少年可以在听、说、读、练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
亮点四:与罗岗镇人民政府共建“生态法治林”。建立“生态绿+司法蓝”合作机制,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勇于奋斗,不畏艰难”的精神,打造一片以梅花树为主的生态法治林,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兴宁。
亮点五:兴宁市普法办、兴宁市司法局联合制作“亻厓来说法”普法微视频。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上半年,发布1期“敬老爱幼,构建和谐幸福家园”“亻厓来说法”普法短视频,共六期。
亮点六:借力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化解涉纪信访。加强与兴宁市纪委协调沟通,制定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答复工作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优势,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亮点七:上半年累计发出2期《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信息》、3期《兴宁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简报》。及时、准确、全面报告和反映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和驻村律师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二、抓好法治建设,以更强担当促进法治保障作用发挥
压实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关键少数”述法活动,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上半年,筹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会议1次。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上半年,共审查各镇及市直部门报送的政策性文件合计58件。其中包括审查决策性54件(含一般政策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办理省、市等上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78件。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至6月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0件,审结案件67件,未审结3件,最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0件,复议后被诉率为0,复议后败诉率为0。
三、抓好普法宣传,以更新模式助推社会经济发展提质
全力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兴宁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安排的通知》,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同时,利用网站、“兴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推送普法资讯、以案释法案例,提升媒体网络宣传辐射力。上半年,累计印制民法典、防电信诈骗手册、行政复议宣传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等法治宣传折页、挂图等资料、制作法治宣传物品等4万多份,举办法治宣传活动40多场次、各类法治讲座100多场次。
四、抓好法律服务,以更大力度促进司法为民服务增效
充分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的功能定位,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上半年,法援处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4宗,刑事案件123宗。接待来电来访351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40人次;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登记台帐4154条,涵盖了法律咨询2621次,出具法律意见217件,调解纠纷86宗,法治宣传744场次,法律援助0件,其他服务210件;公证处累计受理各类公证案件1105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73件,国内经济公证1件,涉外民事公证131件。
五、抓好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促进平安兴宁成效深化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361件,调解成1354件,调解成功率99.5%;排查纠纷793次,预防纠纷371件,无矛盾激化情况发生;筑牢特殊人群监管“防火墙”。至6月底,全市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45人,解除社区矫正98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同时,全市累计共接收刑释解矫人员29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99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98人,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
六、抓好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促进干部队伍形象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两会等精神。二是印发了《兴宁市司法局干部提拔晋级交流工作机制》、《基层司法所工作创先争优绩效考核细则》和《兴宁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三是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善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履职尽职,提高工作效率,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