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白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5 12:22:05 |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12月3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反诈办、市法学会、市妇联、团市委、兴宁农商行、省戒毒局驻径南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在兴宁市明珠文化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一主题。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宪法相关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宪法的重要性,通过法律咨询台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与此同时,宪法拍照打卡点、宪法宣誓词、VR法治体验区、宪法地毯游戏、宪法知识问答区等互动区更是吸引广大群众的热烈参与,让群众在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本次宣传活动,现场参与群众约800多人次,派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法治宣传购物袋800余个,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下一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将继续联合各单位开展“宪法八进”活动,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