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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召开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

浏览次数:-作者: 白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2 22:09:17

  近日,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杨裕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钟安胜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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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听取了兴宁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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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裕瑜肯定我市在守法普法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并就进一步做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大政方针贯彻到守法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做到党的决策部署在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突出普法工作重点。突出对重点人群进行学法用法工作,推动普法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社会服务管理中;突出对重点内容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突出对重点领域进行普法治理工作。把守法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实行执法司法办案的全流程普法、全方位学法;突出对重点推动红色文化创新发展。保护传承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大力支持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和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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