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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宁市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司法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04 10:23:1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兴宁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梅州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实施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助推兴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一年,我们取得的一些成绩

  1.市司法局指导下,在径南镇陂蓬村打造的智慧司法“云”时代案例入选“2022年度全国网信系统优秀网络普法案例”。

  

图片1(2022年度全国网信系统优秀网络普法案例).png


  2.市司法局选送的“普法护未来”项目入选2023年全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图片2(“普法护未来”项目).png


  3.市司法局指导创建的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入选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图片3(民主法治示范村).png


  4.市司法局团支部获评2022-2023年度梅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图片4(五四红旗团支部).png


  这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好法治建设,以更强担当促进法治保障作用发挥

  聚焦着力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着力落实强化法治调研工作、着力推进依法决策水平、着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治引领,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统筹协调作用,设立了梅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的首家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持续落实“月通报、季点评、年度考核评比”工作,积极做好兴宁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兴宁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印发了8期《兴宁市依法治市工作信息》和1期《兴宁市委依法治市办简报》。

  

图片5(依法治市工作信息和简报).png


  一年来,形成了《关于镇(街)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现状的调研报告》《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思考和对策建议》3篇调研报告,均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

  

图片6(调研报告).png


  一年来,累计审查各类法律事务235件,各镇及市直部门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办理省、市等上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38件。

  图片7(文件审查).png


  一年来,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7件,受理74件,已办结60件。

  

图片8(行政复议).png


  一年来,组织开展了6场次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254人获得全国行政执法证申领资格;组织开展了2场执法能力培训班,16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报了1至11月份各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三个季度案例点评工作。

  

图片9(行政执法监督).png


  这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好普法宣传,以更新模式助推社会经济发展提质

  紧扣抓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抓好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抓牢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打造全媒体、全天候、立体式的法治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组织开展2023年兴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

  

图片10(谁执法谁普法).png


  2.将新兴媒体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创新开设了“亻厓来说法”短视频普法栏目,截至目前,制作了6期普法短视频,点击率超100万人次;创新推出了“二十四节气普法”专栏,一年来,推出了9个节气的普法专栏。

  

图片11(普法栏目).png


  3.将法治文化元素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与黄陂镇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馆,通过常态化组织在校学生到教育馆实地学习体验,让青少年可以在听、说、读、练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与罗岗镇建立“生态绿+司法蓝”合作机制,打造了一片以梅花树为主的生态法治林。

  

图片12(教育馆和生态法治林).png


  这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好法律服务,以更大力度促进司法为民服务增效

  强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惠民成效、提升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升级服务质量,真真切切做到办“群众事”、贴“群众心”、解“群众难”。

  2023年,在园区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打通法律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自成立以来,累计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60人次,开展“送法进园区”法治宣传活动7次。

  

图片13(园区工作室).png


  2023年,向社会公开招募了46名法律援助志愿者,组建了梅州市首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推动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

  

图片14(法律援助志愿者).png


  2023年,“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助力化解涉纪信访工作,得到了市纪委监委的高度认同。

  

图片15(信访+法律顾问).png


  2023年,印发了9期《兴宁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简报》,及时、准确、全面报告和反映我市驻村律师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图片16(村社区法律顾问).png


  这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好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促进平安兴宁效果深化

  织密人民调解“安全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1+6+N”工作体系建设,运用“12345”工作举措(建立1个人民调解专家库、打通2个受理渠道、做实3个工作措施、强化4个对接机制、汇聚5个群体力量),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这一年,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2762件,调解成功2748件,调解成功率99.5%,排查纠纷1396次,预防纠纷576件。

  

图片17(人民调解).png


  筑牢特殊人群监管“防火墙”。一方面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运用手机定位、人脸识别、视频点验等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精准有效监管。同时,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继续挖掘现有资源和条件,按照“三区十九室”建设要求持续优化和完善功能,不断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是积极探索安置帮教新路径,联合机关、企业、社工组织等力量,为特殊人群安心改造、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实现“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

  这一年,全市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67人,累计接收24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5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这一年,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51人,安置651人,帮教651人,安置、帮教率均为100%。

  

图片18(社区矫正).png


  这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促进干部队伍形象提升

  做到严格落实政治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把好选任用人标准,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引导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带头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图片19(队伍建设).png


  2024年,兴宁市司法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对法治的新期盼,深入践行“团结务实、崇法尚廉、守正创新、普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彰显服务大局法治本色,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兴宁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和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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