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钟杨坤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4 17:47:36 |
8月13日,梅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张德汪到兴宁市司法局和径南司法所、宁中司法所,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司法局局长钟安胜等陪同调研。
在径南司法所和宁中司法所,张德汪实地查看了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认真听取司法所队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张德汪强调,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前沿,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守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盯基层治理中突出问题和群众对法治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丰富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挖掘亮点打造特色,为梅州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服务和保障。
在兴宁市司法局,张德汪先后到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中心及公证处等,与工作人员亲切交流,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和司法局在家班子成员交流探讨,听取了兴宁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交流会上,张德汪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强调,司法局作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责机关和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要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实效,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实施“百千万工程”和推动梅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要充分发挥法治宣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作用,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保驾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下一步,兴宁市司法局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聚焦法治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特殊人群管控、人民调解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兴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