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刘嘉盛 信息来源: 转自径南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8-02-28 11:31:31 |
Z(主人公化名),女,1994年生,高中学历,因犯诈骗罪被判缓刑4年。详看判决书,她只是诈骗公司的一名小员工,但从Z第一天报到我便对其印象深刻。Z是跟着父亲来司法所报到的,当时法院的相关报到材料都还没寄到司法局,就更不用说司法所了。所以当时她过来打算报到时,我还一无所知,记录了一些个人信息后让其回家等通知。一名易于管理的对象,这是Z给我留下的印象。但也正是这名易于管理对象的三哭,让我认真思考服务与管理之于社区矫正人员的关系。
第一哭:求职的不易
或许是上一份工作让她获刑的原因,对于找工作她一直很谨慎,而我作为管理者,则更希望她能够尽快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稳定的工作意味着稳定的收入,同时也意味着更好的管理。然而她找工作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一直哭着问我,公司会不会要求她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身份证号码给公司会不会公司就能够查出她的犯罪史,会不会因为她矫正人员的身份就遭到公司的拒绝等等类似的问题。甚至,她还希望通过特殊的办法来掩盖她的身份。对于她的顾虑,我能够理解,但也很无奈。在经历Z多次深夜来电后,我只能这样安抚她的情绪你若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如需帮助,尽管开口,我会尽力帮你。随后,便是上各求职网站搜罗职位信息,询问自己从事人力资源的朋友,也向镇上的人社所、局里的相关股室询问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找工作的问题,也渐渐有了明晰的答案——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只要不是涉及重要或机密的职务,雇佣方一般都要予以接纳,并不得歧视或区别对待。给Z回复后,Z放下心来,在给她推荐的一些公司中,经过Z的努力,如愿找到了一份较为体面的工作——某知名汽车的销售。
第二哭:工作的意外
在Z找到工作并稳定下来后,其社区矫正也有条不紊的推进中。突然一天一个电话打给我又是一顿哭,从其瑟瑟发抖的声音中我总结了以下内容:陪顾客试驾,顾客把试驾车撞了,耍赖不想赔;同事已报警,但她害怕面对警察,还说干脆自己帮顾客把钱赔给公司算了。再三与Z确认其没有责任后,我舒了一口气。跟Z通话完,我立刻致电给市局的相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市局领导强调一定要处理好此次事件,建议司法所立刻派人前往事发地。司法所不敢怠慢,立刻驱车前往20多公里外的事发地。到达后,我以管理者的身份向警察详细说明了Z的情况,表明Z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能做到遵守规定,严守纪律,表现良好。警察在充分了解和详细调查的情况下,发现此次事故的发生与Z无关,Z只是陪同顾客试乘试驾。最终事件处理的结果是,Z不但没有替顾客背这个黑锅,反而因为事情处理妥当得到了公司的肯定。
第三哭:升职的烦恼
上一次意外解决不久后,Z升职了,需要替车主和交管、银行等部门打交道,重点是,需要提供Z的身份证供业务涉及部门查询。本来升职是件好事,但Z却非常的恐慌,害怕自己的身份暴露。这次她一边哭,一边询问我的意见是不是应该放弃这次的升职,继续做一个导购员。作为管理者,这本不是我的职责范围,但是,作为服务者,我深知不能以简单的一句你自己选择去解决。通过多渠道的了解和咨询后,我告诉Z要相信政府部门,社区矫正人员依然享有一定的权利,隐私也同样受到保障hellip;hellip;她在听完我的建议后,欣然接受且淡定了很多。Z也正式踏入了高级销售之路。
实施社区矫正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
在实施的过程中服务与管理就像矛与盾,矛主动出击,为其再社会化提供服务;盾坚硬防守,为其改正恶习进行管理。矛与盾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辩证统一,要求社区矫正管理者既要用好矛,又要拿好盾,一攻一守,社区矫正人员才能更好地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工作才能做得更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