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30 14:57:2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印发〈兴宁市司法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司〔2017〕37号)和《兴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司〔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我局就开展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我局从《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出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作为此次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出罗菊新(行政执法证号:19080311028)、童凤华(行政执法证号:19080311065)作为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我局向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发送《关于开展2024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纸质文件。9月9日,我局收到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9月25日,我局派出经随机抽取的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实地检查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开展、律师执业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如下:
(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2月23日由国资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3位合伙人均是符合要求的执业律师。目前,该所总人数为9人,其中执业律师6人,暂缓考核律师1人,实习律师1人及辅助人员1人。该所律师中现有中国共产党党员3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1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人,该所律师暂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行业协会处分的情形。律师事务所组成人员、场地均符合登记要求。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今年来业务开展情况
2024年1至9月,该所共办理案件403宗,其中刑事辩护100宗(含法律援助案件),民事诉讼代理227宗,行政诉讼代理38宗,非诉讼代理38宗。综合过往数据统计分析,民事案件系该所的主要业务来源。
2.案卷归档情况
从现场抽取的案卷检查情况来看,该所案卷基本能按要求装订归档,但个别案卷存在没有及时编号、案卷归档情况仍需完善、印章使用姓名登记不完整等情况。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经了解,该所律师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律师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和建议。2024年以来,该所律师未出现被行政主管部门及律师行业协会处分的记录,也无被当事人投诉的情况。
(四)内部管理情况
该所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印章使用实行先登记后使用制度,案件结案后由经办律师进行整理归档。
(五)接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经向该所负责人了解,该所2024年至今未接到有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经向梅州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了解,该所2024年至今未受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六)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经了解,2024年该所执业律师均能按时缴纳会员费用,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研讨工作等;能够根据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业务报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兴宁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