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03 17:40:09 |
为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依据《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第二十四条“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兴宁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兴宁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补充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择优选择的原则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备与所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四)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律师工作证(仅限在梅州执业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募人员为兴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承担“五险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
(二)本次招募服务期至少一年,服务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以延长服务时间。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从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单中移除。
(三)报名地址:兴宁市法律援助处(兴宁市司法局大院内一楼),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4日(七个工作日)。报名需本人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志愿者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律师执业证或者律师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四)其他事项详见兴宁市司法局官网2023年10月20日司法动态。
附件:兴宁市司法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0753-3330148
兴宁市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
https://www.xingning.gov.cn/zfjg/xnssfj/xwzx/sfdt/content/post_2555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