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执法人员谢茂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证件编号为19080311041,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证件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失效。
特此公告。
兴宁市司法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