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3 16:25:14 |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建立兴宁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通知》要求,我局就组建兴宁市法律援助律师库面向全市律师发出通知,广大律师纷纷积极参与、踊跃报名,以实际行动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支持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经法律援助处对申请入库张莹莹等48名律师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入库名单,现将该名单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对入库名单(详见附件)有异议,请向兴宁市法律援助处反映。
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24日起,共五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兴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受理电话:0753-3330148
兴宁市司法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