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4 15:20:2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宁新安置区C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备案予以批前公示。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1、1#-b单元原报建图1b-15轴交1b-K轴部分未设置送风井,后续施工图在此处设置了送风井,不计容面积减少2.60㎡,计容面积增加2.60㎡。
2、8#楼原报建图在8-19交8轴-K轴设置了送风井,后续施工图将送风井位置调整至8-19轴交8-F轴,不计容面积增加1.69㎡,计容面积减少1.69㎡。
3、沿街商铺原报建图纸一层D-20轴未设置楼梯,后续施工图在此处新增了楼梯;原报建图纸一层D-21轴设置了楼梯、未设置排风井,后续施工图在此处取消了楼梯,设置了排风井;原报建图纸二层D-21轴楼梯在后续施工图更改位置至D-20轴,面积不变。
该调整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调整后图纸
2025年10月24日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