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9 16:17:24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服务“百千万工程”,兴宁市与惠州市龙门县签订了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协议,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
近日,我市加速推进“跨域通办”朋友圈拓展升级和业务扩容,以兴宁市和龙门县两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对本地区高频、可全流程网办和异地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兴宁市跨域通办高频事项清单》和《龙门县“跨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其中,我市可办理63项龙门县“跨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龙门县可办理61项兴宁“跨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我市已与天河区、龙门县等地区签订了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协议,设置了1个“跨域通办”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明确专人负责“跨域通办”专窗的政策解读、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推广工作,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深化“跨域通办”的新路径、新经验、新模式,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拓展“跨域通办”服务模式深度和广度,使企业和群众办事“距离最近、时间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