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06 09:15:25 |
中共兴宁市委、兴宁市人民政府,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改革,统揽全局抓协调,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等情况
(一)及时传达,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我局先后于10月26日、27日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六学”活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宣讲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充分利用退休党员交流群等及时推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知识内容,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二)加大力度,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奋进力量,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喜迎二十大专题”专栏,转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从党的二十大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宣传文章29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立体式、全方位强化学习教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强国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实际,利用“3·15”“4·15”“6·26”“12·4”等普法重要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学习贯彻、抓紧责任落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会议强调、部署落实、明确任务、谈话提醒等方式,层层加压推动法治责任落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压紧责任落实,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依法行政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多种会议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发力,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三是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以法治建设引领业务工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四、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举措,通过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细化工作分工,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学习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积极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学法用法能力;组织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不断推动法治思维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粤政易”数字政府课堂平台,加强《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的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根据中心大厅人流量大的特点,通过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要求,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贯穿数字政府改革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各领域工作,全面推进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不断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稳步推进政府数字化。
一是推动县镇“一网统管”工作体系。用好全市647条升级改造的政务外网,确保运行安全;推进政务云建设,梳理筛选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申报梅州统一迁移上云,逐步推动完善“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兴宁市惠民信息平台系统等2个系统已上线;兴宁市政府党群子站集群系统等2个系统正在安全测评;兴宁市交通运输局5G+智慧交通监管系统等4个系统正在部署。
二是推进数据资源编目挂接。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公共数据资源的编目挂接工作,公共数据资源已上线314项,挂接率为91.07%;编目挂接涉财税源数据31项,挂接率100%。
三是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线单位电子印章覆盖率100%,并全面覆盖到镇村一级,推动各单位大力使用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电子签章功能处理公文,不断提高电子印章调用次数和工作效率。已制发750个电子印章,累计使用次数达113万次;完成各单位有权限发证的证照清单梳理,共梳理出163项本地发证证照事项(其中45项需兴宁市级进行照面注册),并按照国家下发的工程标准要求,开展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完成照面注册、制证签发工作,完成提交注册电子证照照面35个。
四是推进政府网站管理维护。做好政府网站内容维护,细化栏目分工,梳理和优化编发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HTTPS加密访问协议安装;开展政府网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已出具专家论证结果;在市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启用电子政务邮箱,现有63个单位申请了共442个股室邮箱。
五是推广应用“粤系列”移动服务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应用“粤系列”移动服务平台,我市“粤省事”使用用户为85.08万人,占梅州实名用户数比例21.64%,占本市户籍人数71.92%;“粤商通”注册用户7.14万户,注册率100%;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上线运行,全市51个单位实现“粤政易”在线审批公文,“粤政易”开通人数15579人,活跃率67.68%;完成全市504个村居508台“粤智助”投放,推动上线34项涉税费业务,共受理各类业务95152件。
(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全市“证照联办”改革。印发《兴宁市“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我市“证照联办”专窗运行稳定,共完成接件83件;落实“免证办”工作,梳理出7个部门58项事项,纳入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出更多“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积极配合梅州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项目调研,组织涉及单位完成“一件事”主题涉及事项的梳理和发布,实现更多主题集成服务落地,目前,共完成67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发布。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同步做好事项的动态调整,严格按照梅州要求,做好事项的纳入补全和动态撤销。目前,我市共纳入政务服务事项2028项;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39项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督促113个项目业主单位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已全部入驻。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专窗服务。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办理相关76项“跨域通办”事项;全市通办模块已在梅州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上线,完成全市通办专窗设置,共受理业务3382项;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一网通办”窗口,工建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以内。目前,74个事项已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完成接件807件;设立企业开办专窗,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备案+印章刻制”一站式服务,为1317家新开办企业节省19.75万元的费用。
四是协助推广“场所码”应用。加大对重点机构(场所)防控工作牵头部门的督促力度,助力实现高效精准防控疫情。全市重点机构(场所)防控工作牵头部门共上报公共场所码3599个,累计打卡数为591.925万人次。
五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工作。制定印发《兴宁市政务服务分厅设立工作方案》,设立税务、人社等8个分厅,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梳理工作,梳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1501项,进驻政务服务分厅事项436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清零未实现网办事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可网办事项达到1937项(其中互联网端1937项,移动端259项,自助端26项),全流程网办占比达到96.04%,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间达到94.8%,减跑动达到0,即办件率99.25%,综窗受理率100%。
(三)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一是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2022年1—10月,转派工单11683件,按时办结率100%;回访工单11066件,满意工单11052件,办结满意率99.87%(已研判)。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运用。发挥“粤省心”梅州“总客服”作用,截至目前,省“好差评”系统政务服务质量10分,总办74922件,全部评价数309262件,主动评价数307260件,主动评价率99.3%。
三是推进惠民信息平台建设。对纳入惠民信息平台的54项惠民事项、38项村级村务、党务、财务、“三资”等基层治理信息,镇、村(居)两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数据以及接收到的咨询和投诉的答复实施在线监察,共发出网上督办信息358次。
四是推动“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强对政务服务全过程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至目前,实施清单数量650项,事项实施清单完成率为100%,监管事项覆盖率89.52%。
七、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宣传存在仅满足规定动作的情况,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梅州市“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班子集体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通过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遵纪守法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标语,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线上审批。持续推进“双百”工作,提高梅州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使用率和按时办结率,提高高频事项的网办比率;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完成本单位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形成编制清单;加强流程管理电子化,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电子签章功能使用,推动电子证照应发尽发。二是优化智能在线的服务平台。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加大数据资源编目挂接力度,督促各单位提高编目挂接数据质量;强化政府网站运维管理,继续做好政府网站运维管理、信息内容建设、政府网站更新维护工作;加大“粤系列”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抓好“粤省事”“粤商通”“粤智助”等平台推广应用,完善以粤政易平台为核心的全市统一协同办公体系,推进电子签章功能使用。
(四)增强法治履职能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始终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政务公开,压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责任,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好差评”评价,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