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7 16:19:04 |
中共兴宁市委、兴宁市人民政府,梅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梅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以来累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和“三会一课”62次。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坚持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组织召开专题宣讲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优化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贯彻落实成果,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便利、更有温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24年,共召开学习贯彻会议5次。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强化普法效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三是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以法治建设引领业务工作,全面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个100%”“百千万工程”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职责,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等环节决定。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讨推进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三是强化学法教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积极参与学法考试,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始终坚持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抓牢“两个 100%”2024 年度工作要点,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上出实招。
一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全流程网办落地实施。梳理形成《兴宁市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共涉及事项76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相关政务服务分厅设置网上办事服务区,服务区配置相应的硬件设备,配备专业的引导人员,并将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上墙对外展示。
二是深化基层政务服务“三化”工作。做好延伸事项授权工作。对照延伸镇级的事项,市有关单位与各镇(街道)签订延伸镇级事项授权书,确保延伸镇级事项授权到位;对梅州下放的24项公共服务事项做好事项承接、认领及配置完善工作,并将涉及的事项延伸至典型镇、典型村,做好人员配置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组织市有关单位围绕业务系统操作和延伸镇级事项的业务申请、受理等方面对镇(街道)开展3次业务培训,累计培训53场次,进一步提升了镇级承接能力。
三是助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组织涉及13个“一件事”主题的单位同步做好相关事项的梳理、认领、发布、更新要素等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配置专人做好窗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为改革工作落地实施提供保障,目前,已有9项国办“一件事”上线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办”“网上办”,并开设专窗提供咨询导办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2.0”工作。组织各镇(街道)综合窗口人员,及市残联、市民政局业务人员开展梅州市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操作培训,进一步强化与残联、民政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支撑能力,有效提高办件效率。目前,残联的8个事项,民政局的2个事项均正常运行。
五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做好残联分厅整体业务进驻,将残联的16项业务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步做好窗口配置和人员进驻,确保业务开展顺畅;持续推进“跨域通办”,印发《兴宁市跨域通办高频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目前,我市“全市通办、跨域通办”专窗可办理天河区政务服务事项62项,可办理龙门县政务服务事项63项,可办理深圳龙华区政务服务事项160项。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组织市有关单位加快事项梳理,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力度,推进同层级同事项的内容规范、标准统一。目前,已累计梳理行政许可事项568项。
(二)紧扣“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在赋能“百千万工程”信息化建设上施实策。
一是全力配合,推动“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部署。全力配合梅州市专班做好“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地市标准版部署。动态做好信息综合平台数据填报员、平台调度员等工作人员角色权限的配置授权工作,强化平台信息数据管理,提高平台使用能力。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数据录入、视频点位保障等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支撑服务能力。
二是压实责任,持续做好数字资源上报。围绕更新周期,统筹市、镇、村数字资源的录入和更新维护,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各单位做好“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图像、数据、视频等数字资源的上报工作。目前,完成率均为100%。
三是加强协调,加快无人机部署应用。黄槐、叶塘等10个镇已完成机库无人机部署。扎实做好“百千万工程”机动无人机服务防灾救援能力工作,7台机动无人机已在省无人机资源管理平台注册登记,并完成联调测试。完成全景航拍视频(县)等融媒体视频报送,总体完成率100%。
四是协调联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组织典型镇参加梅州市数字乡村信息平台建设培训,按照“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指引做好数字乡村信息平台建设,助力黄槐、叶塘等第一批典型镇完成平台建设并对接“粤治慧”梅州市域治理数字化平台。组织指导第二批典型镇和非典型镇积极做好数字乡村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三)推动民生诉求高效响应,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上做实功。
一是全流程监管效能提升。1-10月,我市共受理转派12345热线工单14138件,同比增长21.10%,按时办结率100%;其中,投诉举报受理量11580宗,办结满意率97.71%;涉企工单受理量63宗,办结满意率100%;省平台转派工单受理量1864宗,办结满意率81.57%。1-10月,通过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共收到评价66127件,好评率100%。
二是配合推进“民意速办”。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梳理汇总我市“民意速办”民生诉求事项目录、职责清单和实施清单,配合梅州市完成梳理我市“民意速办”高频民生诉求事项目录、职责清单和实施清单,其中,非紧急事项431项、紧急事项104项,共535项。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宣传。结合法治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和宣传阵地,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普法宣传和线下普法宣传相结合,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巩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成果,持续在改善政务服务场所环境、规范综合窗口设置上下功夫,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窗口人员“老带新”等方式,不断提升综窗人员业务素质。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问题。
回顾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虽然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思想宣传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需一步延伸。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在破解短板弱项方面仍需加大力度。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全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三)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梅州市“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班子集体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丰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改革。一是持续抓好“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智助”等平台推广应用,持续完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指尖办理”,不断深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二是强化“百千万工程”信息化支撑,持续抓好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管理,更好展示我市“百千万工程”进展和成效。三是持续抓好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改革,巩固基层“三化”改革成果,指导各镇(街道)对镇村两级对外公示的服务事项一览表进行统一更新,打造服务质量更优、办事效率更快的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