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6 16:41:03 |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日前,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在10月1日至31日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并确定今年全国“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通知》部署6项活动内容:一是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三是便利为老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四是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五是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六是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今年5月份起,兴宁市公安局向社会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 集 范 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一)利用保健培训、产品推介、直播陪护、婚恋交友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房地产销售中以“养老”为名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文化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老违法犯罪行为;
(四)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涉老诊疗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 举 报 方 式
举报电话:110
通讯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公安指挥中心刑侦大队(邮政编码:514500)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兴宁市公安局、佛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