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刘齐英家庭所持低保证件失效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10 11:43:21


关于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刘齐英家庭所持低保证件失效的公告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低保动态管理、维护制度严肃性,现将东街社区刘齐英家庭所持低保证件失效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信息

刘齐英及其未成年子女共三人

二、退出低保依据及时间

经复核,刘齐英家庭生活状况超出低保认定标准,不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依据“应退尽退”原则,该家庭自2025年10月起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三、低保证件失效及责任

按照规定,低保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后应及时退还低保证件。因刘齐英未配合办理退还手续,自2025年10月起,其家庭持有的低保证件正式失效,不得用于享受低保及关联救助待遇。若有违规使用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回违规获取的救助资金。

四、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共7天。

五、监督渠道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线索及联系方式,恶意举报将依法承担责任。

1、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3-3250894

地址:兴宁市兴田街道办春风路东街社区居委会

2、兴宁市人民政府兴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3-3255365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8号兴田街道办事处一楼

兴宁市人民政府兴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0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