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陂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具体指导下,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兴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深入推进我镇依法治镇进程,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镇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镇党委会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程、作为工作例会学习的必学课题,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理论学习。建立健全镇领导同志亲自抓落实工作机制,并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靠前指挥,对“第一议题”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周密部署、指导推进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位,党中央政令在我镇畅通、令行禁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镇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鼓励镇村全体干部在法治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共召开了2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措施
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我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高水平促进黄陂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找准法治工作着力点。认真学习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会议精神,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畅通行政争议解决渠道,打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依法治镇工作会议,全年共组织召开4次镇党委会,学习研讨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听取全镇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工作形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锻造专业化法治队伍。结合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切实将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以“八五”普法为抓手,利用“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圩日等时机,结合实地宣传和微信、政府网站等新媒体,积极推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经统计,我镇累计发放宣传手册8000多份,悬桂横幅150多幅,联合检察、法院、司法进校园宣讲活动各一场次,组织镇平安法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余场,进机关、进社区、进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参加群众约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将依法决策事项列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经镇党委会研讨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坚持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镇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秉公执法。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督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人员分工及其他相关规定,设置2个中队及1个法制审查室。成立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审计整改工作,充分发挥镇财政审查和纪委监督工作职责,加强乡村振兴、水利扶持等项目管理,对施工方进行资质审核,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坚决防范工程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工作的督查,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案例对照检查、实地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定期通报存在问题”等方式,加强全镇干部作风建设,增强防微杜渐的能力。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将惠民工程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强化法治能力运用,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我镇把法治要求贯穿到基层治理、社会发展各环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推动法治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治理提速增效。依托辖区29个大网格、78个小网格,持续做好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禁种铲毒、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等各项工作,让基层治理工作更加高效。践行“枫桥经验”,坚持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人员稳控,受理办结信访案件20宗、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232单。全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实现涉电诈警情数、立案数、财损数同比下降,涉电信诈骗滞留境外人员共5人,已劝返1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严格执行镇、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13宗,口头协议57宗,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积极化解信访积案,采取“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领导带案抓”的工作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工作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国土违法图斑整治工作和违法采矿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毁坏林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宗,罚款金额10000元。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完善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更有保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之以恒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以及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全年共检查11家加油站、液化气库1家、烟花爆竹经营店29家等场所,发现安全隐患2家,已整治2家,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为47家经营场所开设了49个逃生窗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22家次、药品经营单位19家次;全面做好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完成全镇16948个图斑点核查任务,目前安全隐患自建房完成整治销号共280户。
四是推广“粤平安”云平台应用。整合各类信息系统或整合数据资源,解决重复录入、多头分拨等问题,推动实现全域感知、全时预警、全网指挥。建立“粤平安”云平台运行工作机制,围绕基础数据采集、网格工单上报、部门协同办理、巡查任务安排等重点考评指标抓督查、抓推进,推动各项考评指标走在全市前列。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黄陂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强化学习实效,通过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日常业务培训,提升法律顾问和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普法问需于民,围绕禁毒、反诈、反家暴、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镇的法治建设工作和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部分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具体如下:
一是工作措施创新力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往往侧重于传统模式的延续,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积极探索和应用,仍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满足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律专业人员不足,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缺乏执法后备力量,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乡镇执法的能力水平和素质有待加强,需继续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法治能力运用尚有不足。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虽已进入常态化,但镇村干部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还不足,将理论成果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待增强,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不高。
四是法治宣传工作不够全面。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尽管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但仍有一部分群体,如未成年人、高龄老人等,受地理位置、思想观念、文化教育等因素影响,普法工作难以有效深入覆盖。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5年,黄陂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等文件及精神,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促法治建设模式,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贯穿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践行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积极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带领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强大力量,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持续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切实强化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全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紧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死角”,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送法下乡”、法治讲座等活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倡导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各部门社会管理作用,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加强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建设,充实调解人员队伍,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信、访、网、电、短信”等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网的畅通,确保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有人办。
四是强化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增强镇村两级的风险防范意识,压实重大风险网格化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补充、调整和修订,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保持预案体系整体协调。同时,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大对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造谣滋事和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共兴宁市黄陂镇委员会
兴宁市黄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