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工资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统发工作;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干部退休的审批工作和高级职称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负责人:何超军 联系电话:0753-326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