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和实施“百千万工程”结合起来,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多措并举推进我镇平安建设,全方位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前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4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新圩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024年8月12日,新圩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全镇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提振改革创新的精气神。一是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更加坚定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刻领会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推动各项重大改革举措在新圩落地落实。三是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坚定自觉地增创全面深化改革新优势,打开新圩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会议强调,全镇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一是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措施;二是要在广泛宣传上下功夫,利用党建阵地、媒体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好宣传宣讲活动;三是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改革抓在手上,推动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切实把改革任务落细落地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我镇2021-2025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学法计划,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我镇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兴宁市委决策部署,在以梅州市委办为牵头单位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帮助下,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全面落实典型村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民生建设、社会建设等工作,连续3年荣获兴宁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工作重要议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镇党委书记陈静同志作为镇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带头学习贯彻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召开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部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二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网站公示,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准入渠道 一是积极优化办事流程,为商户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照时间,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水平。2024年,新圩镇新增市场主体93户,新增市场主体网办率达100%。其中新开办企业2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64户;二是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落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提高办证效率。2024年,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9户。 (二)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我镇始终坚持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一是抓好窗口宣传。要求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在经营主体前来办理证照等业务时,积极宣传年报公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经营主体年报意识,提醒经营主体按时年报。二是用好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宣传经营主体进行线上年报的详细填报流程,向经营者厘清未及时年报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扩大年报宣传辐射面。三是做好上门现场指导。针对在年报公示中操作有困难或者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经营者,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咨询和现场指导,通过询问数据信息,帮助经营者完整、准确、高效地完成年报公示业务,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年报的便捷程度。2024年我镇各类市场主体应报1119户,实报1008户,未报111户。其中:企业应报163户,实报158户,年报率96.93%。四是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2024年,我镇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9户,其中企业2户,个体工商户27户。组织执法人员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将抽查发现经营异常的1家企业和1家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安全生产氛围 今年以来,我镇持续深化对各类、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定期召开各类型、各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各个安全领域的大检查活动,以检查促安全,以检查治隐患,不断提升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各级安全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和村级广播等方式,深入农村宣传,不断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三是利用圩日、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借助“国际减灾防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采用设点宣传与“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张贴安全宣传资料4000多份,涵盖《消防安全宣传折页》、《火灾逃生自救十二招》、《防灾减灾宣传册》、《公众应急手册》、《森林防火宣传手册》、《防汛知识宣传手册》、《全民公共安全知识手册》等方面;举办知识讲座、培训会议2场次;组织宣传活动4次;悬挂安全标语20条。 (四)抓重点、严排查,切实加强依法巡查监管活动 结合本镇实际,我镇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及九个专项行动(2024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2024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五一、中秋国庆、电动车和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兴宁市废品回收场所、香烛行业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组织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镇级巡查组62组,开展检查共450多次;出动村级巡查组240多组,开展检查共800多次;开展大规模安全检查10次,排查上报较为突出安全隐患12宗,已经整改12宗;排查一般安全隐患70处,及时整改70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利用“梅州粤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29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拆除违法建筑8处共约1500平方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宗,罚没款共10.8万元。认真做好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学习并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应用,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案件,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3名新入职的或从事执法工作的干部参加执法考试,全部取得执法证。 (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一是坚持把法治思想培训作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课题,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并下发2024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山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内容开展了专题研讨会,组织中心组开展了12次集中学习,其中专题研讨4次,传达学习8次,确保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了基层普法队伍;发放《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共举办线下普法宣传活动26场,线下大型宣传活动2场,参加群众约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 (七)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1、今年我镇在普法宣传方面,增加了宣传方式,通过邀请驻村律师到学校、村(社区)委会开展线下的法治讲座,生动形象地为学生、村干部、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 2、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邀请镇法律顾问对党员干部进行专题法治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的培养。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 (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不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认为普法活动不能对自身有益,对于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以至于使得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活动未能有效激发这一类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存在一定盲区。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学习的深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人员短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难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面面俱到的法律服务,“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对法律知识掌握不足,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三)执法力量薄弱。全镇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应对日益繁杂的执法任务。同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不高,多数未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法律和执法业务培训,在面对复杂的执法场景时,往往力不从心,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等问题时有发生。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新圩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新圩镇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思想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理论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学习强国APP平台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律意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中共兴宁市新圩镇委员会 兴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