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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机构职能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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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许振波

  办公地址:兴宁市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500

  网址:https://www.xingning.gov.cn/zfjg/xnszwfwsjglj/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政务外网和公共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则。涉及国家秘密的,或者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统筹推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拟订年度建设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应用实施。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三)承担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统筹推进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四)统筹协调辖区内数字政府平台型应用建设和管理以及市本级部门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市本级政务外网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指导本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机关建设,负责本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五)组织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负责本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梅州市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的实施。协调推动本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统筹协调政府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标准规范。

  (六)组织推动本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公共支撑能力体系,统筹推进本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标准化、集约化和均衡化发展。指导各级政务外网项目管理。组织对市本级政务外网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七)统筹协调本市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构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统筹协调政务外网基础设施、省政务云梅州节点信息系统、省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市本级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体系和运营体系建设,指导本市数字政府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配合商用密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本市政务服务效能监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兴宁市委、兴宁市政府和梅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坚持协同联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坚持统筹推进,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促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化全面发展。坚持数据赋能,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抓手,遵循国家、省、梅州市数据基础制度,构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工作体系,加强数据领域科技攻关,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守牢数据安全生命线,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和规划建设股、政务服务管理股、数据资源和安全管理股、效能监督股、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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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机构职能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9

  负责人:许振波

  办公地址:兴宁市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500

  网址:https://www.xingning.gov.cn/zfjg/xnszwfwsjglj/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政务外网和公共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则。涉及国家秘密的,或者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统筹推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拟订年度建设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应用实施。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三)承担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统筹推进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四)统筹协调辖区内数字政府平台型应用建设和管理以及市本级部门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市本级政务外网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指导本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机关建设,负责本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五)组织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负责本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梅州市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的实施。协调推动本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统筹协调政府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标准规范。

  (六)组织推动本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公共支撑能力体系,统筹推进本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标准化、集约化和均衡化发展。指导各级政务外网项目管理。组织对市本级政务外网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七)统筹协调本市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构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统筹协调政务外网基础设施、省政务云梅州节点信息系统、省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市本级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体系和运营体系建设,指导本市数字政府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配合商用密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本市政务服务效能监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兴宁市委、兴宁市政府和梅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坚持协同联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坚持统筹推进,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促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化全面发展。坚持数据赋能,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抓手,遵循国家、省、梅州市数据基础制度,构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工作体系,加强数据领域科技攻关,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守牢数据安全生命线,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和规划建设股、政务服务管理股、数据资源和安全管理股、效能监督股、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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