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书
罗坝村坜背坜四队村民: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向阳、墨池村、黄畿村和刁坊罗坝村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3〕34号)规定,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30日为本次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签约期限已过,但截至本通知书送达之日止,属你所有的位于兴宁市刁坊镇罗坝村坜背坜四队的祖屋,房屋测丈编号为LB0004、LB0004-1的房产仍未签约结算。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推进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催告如下:
请你于2014年5月25日前到刁坊镇人民政府进行签约。逾期签约者将不再享受《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向阳、墨池村、黄畿村和刁坊罗坝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上述房产总值10%的奖励。
特此催告
兴宁市刁坊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