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书 马文均: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向阳、墨池村、黄畿村和刁坊罗坝村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3〕34号)规定,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30日为本次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签约期限已过。但截至本通知书送达之日止,属你所有的位于刁坊镇罗坝村塘背卢屋的房屋仍未签约结算。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推进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催告如下: 请你于2014年8月8日前到刁坊镇人民政府进行签约。逾期签约者将不再享受《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向阳、墨池村、黄畿村和刁坊罗坝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上述房产总值10%的奖励。 特此催告 兴宁市刁坊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